
根据校准的目的要求:
1)国家要求强制检定的(分为四大类:用于贸易结算、安全防护、医疗卫生、环境监测)计量器具,不管你认为重不重要,都需要送检。
2)因为各类体系认证对产品质量控制的要求,所以凡是涉及到产品质量的计量器具或监视和测量装置也需要送检,否则认证外部审核时可能会有麻烦,送检的太多会增加企业负担,耗费人力物力,送检的多与少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自己掌握。
3、不需要严格测量的就不需要做?如果是不涉及强制检定、产品质量控制,只是作为一般性测试用的仪器仪表可以不送检。
4、如果某一类需要送检的仪表数量较大,计量仪器,可以考虑建标,企业实施内部检定或校准,计量实验室,以节省检定费用。



对校准的理解出现差异存在两方面的问题:一是没有正确理解校准的概念和含义,又受到一些仪器制造商对仪器示值超差调整时用到的“自校准”称谓的影响,合肥计量,简单地从字面上理解“校准”时出现错误;二是计量人员对校准的理解不充分,仍旧停留在计量检定的概念里,认为校准是检定的另一种形式,仪器计量校准,片面去强调校准的法制性,造成校准后的结果客户只认可合格,一旦被校准仪器超差,不能正确地进行解释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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